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佣金收入如何预扣预缴个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通知》
(财税〔〕号)文件规定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取得佣金收入扣缴单位应当按照累计
预扣法计算预扣个所得税。结合个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
个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财税〔〕号)文件规定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取得佣金收入扣缴单位应当按照累计
预扣法计算预扣个所得税。结合个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
个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扣除
其中收入额按照含增值税收入减除%费用后余额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元/月乘以纳税当
年截至本月本单位从业月份数计算;其扣除按照展业成本、附加税费和依法确定其扣除
之和计算其中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计算。
年截至本月本单位从业月份数计算;其扣除按照展业成本、附加税费和依法确定其扣除
之和计算其中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计算。
上述公式中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比照《个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年第号)所附《个所得税预扣率表》执行。
发生股权转让交易何时申报缴纳个所得税?
务总局公告年第号)所附《个所得税预扣率表》执行。
发生股权转让交易何时申报缴纳个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扣缴义务、纳税应当依法次
月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
权益;(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
项行为已完成;(六)税务机关认定其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情形。
个取得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次性经济补偿金要要缴纳个所得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通知》(财税〔〕
号)第五条规定:“个与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单位发放经济补
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补助费)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倍数额以内部分免征个所得税;
超过倍数额部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所得税”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通过扣缴义务申报扣缴义务作预扣预缴申
报后否可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报后否可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纳税“个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若相关信息填报错误或者年度内发生变更
无论扣缴义务否已经办理过扣缴申报均可通过“个所得税”APP或自然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
修改。企业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个赠送礼品个取得礼品收入按照什么税目缴纳个所得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规定:“三、企业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个赠送礼
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个赠送
礼品个取得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所得税但企业赠送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
性质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
关个所得税问题通知》(财税〔〕号)第三条规定计算。......五、本公告自年月日起执行。”
继续教育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什么?
关个所得税问题通知》(财税〔〕号)第三条规定计算。......五、本公告自年月日起执行。”
继续教育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什么?
答:纳税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元定额
扣除。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期限能超过个月。纳税接受技能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取得相关证书当年按照元定额扣除。
个体工商户缓缴个所得税政策如何规定?
答:年月日至年月日个体工商户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
以暂缓缴纳当期个所得税延迟至年首个申报期内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年
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暂扣划个所得税延迟至年首个申报期内并划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