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司不再继续经营时,这时,就需要办理注销手续,这个对于公司整体运作来说是个一般流程。但是,有时我们能听到一种说法:XX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从本质上看都是不再继续经营活动了,但是,这两种说法可是有相当大的区别的。
公司注销和营业执照吊销是有区别的。
公司注销,是在发生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事项发生时,企业到工商局进行的正常注销登记手续。
而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则是由于企业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工商局对其进行的惩罚方式;吊销营业执照时,仍需要企业履行注销手续。
换句话说,公司注销是主动进行的一种行为,主动将公司按照有关程序清算关闭,而吊销则是被动的一种行为,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依然存在,但没有经营权利。
具体的区别表现在:
1、表现形态不同
注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是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是企业登记管理中的专有名词。
而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机关对企业违法行为依其行政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应视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两者不应混为一谈。
2、执法程序不同
注销。企业法人注销是企业通过申请,由登记主管机关按照受理、审查、核准、向企业发注销登记核准函、归档等一套登记程序来实现终止。
而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违法事实、通过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举行听证、送达处罚决定书、公告、归档等执法程序剥夺企业经营行为的能力。
3、行为结果不同
注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注销标志着该企业完结债权、债务清理,或民事关系引起的民事诉讼已有了明确的了断,企业实现了真正意义上消亡。
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标致着该企业由于违法而被强制剥夺经营资格,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
综上所述,虽然注销和吊销营业执照后,都是结束经营活动这个结局。但是从起因,到过程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这两个概念是完全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