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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办事指南
作者: admin  时间:2017-04-14 浏览量:

说 明

1.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http://saic.gov.cn)首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关登记申请文书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应当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

 

(一)设立登记

1、事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实施)

3、申请条件:公民、其他组织  

4、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5、办理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5.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7.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注: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指定代理或者委托代理人。

6、办理地点

7、办理时间

8、咨询电话

 

夏令时间

冬令时间

 

专业市场:青秀区金湖路65号南宁市工商局12楼

8:00-12:00 3:00-6:00

8:00-12:00 2:30-5:30

0771-2618768

青秀区:金湖路65号

8:00-12:00 3:00-6:00

8:00-12:00 2:30-5:30

0771-5523430

西乡塘区:人民西路67号新水街市场四楼

8:00-12:00 3:00-6:00

8:00-12:00 2:30-5:30

0771-2825101

兴宁区:南梧路296号广西花鸟市场旁,交警四大队对面

9:00-12:00 1:30-5:30

9:00-12:00 1:00-5:00

0771-3305084

良庆区:大沙田德政路20号

9:00-12:00 3:00-5:30

9:00-12:00 2:30-5:00

0771-4512813

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政府政务大厅

9:00-12:00 2:30-5:30

9:00-12:00 2:00-5:00

0771-4839726

邕宁区:彩虹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

9:00-12:00 3:00-5:00

9:00-12:00 2:30-4:30

0771-4792401

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楼一站式服务中心

8:30-12:00 2:30-6:00

8:30-12:00 2:30-6:00

0771-5816880

经开区:星光大道230号政务服务中心

8:30-12:00 2:30-6:00

8:30-12:00 2:00-5:30

0771-4517451

华投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

9:00-12:00 3:00-5:30

9:00-12:00 2:30-5:00

0771-6305926

 

 

 

 

 

 

 

 

 

 

 

 

 

 

 

 

 

 

 

 

9、办理流程:

(二)变更登记

1、事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实施)

3、申请条件:公民、其他组织  

4、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5、办理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或者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根据成员大会变更决议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

4.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经营场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6.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7.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6、办理地点

7、办理时间

8、咨询电话

 

夏令时间

冬令时间

 

专业市场:青秀区金湖路65号南宁市工商局12楼

8:00-12:00 3:00-6:00

8:00-12:00 2:30-5:30

0771-2618768

青秀区:金湖路65号

8:00-12:00 3:00-6:00

8:00-12:00 2:30-5:30

0771-5523430

西乡塘区:人民西路67号新水街市场四楼

8:00-12:00 3:00-6:00

8:00-12:00 2:30-5:30

0771-2825101

兴宁区:南梧路296号广西花鸟市场旁,交警四大队对面

9:00-12:00 1:30-5:30

9:00-12:00 1:00-5:00

0771-3305084

良庆区:大沙田德政路20号

9:00-12:00 3:00-5:30

9:00-12:00 2:30-5:00

0771-4512813

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政府政务大厅

9:00-12:00 2:30-5:30

9:00-12:00 2:00-5:00

0771-4839726

邕宁区:彩虹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

9:00-12:00 3:00-5:00

9:00-12:00 2:30-4:30

0771-4792401

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楼一站式服务中心

8:30-12:00 2:30-6:00

8:30-12:00 2:30-6:00

0771-5816880

经开区:星光大道230号政务服务中心

8:30-12:00 2:30-6:00

8:30-12:00 2:00-5:30

0771-4517451

华投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

9:00-12:00 3:00-5:30

9:00-12:00 2:30-5:00

0771-6305926

 

 

 

 

 

 

 

 

 

 

 

 

 

 

 

 

 

 

 

9、办理流程:

 

 (三)注销登记

1、事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实施)

3、申请条件:公民、其他组织  

4、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5、办理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组负责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注: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组负责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6、办理地点

7、办理时间

8、咨询电话

 

夏令时间

冬令时间

 

专业市场:青秀区金湖路65号南宁市工商局12楼

8:00-12:00 3:00-6:00

8:00-12:00 2:30-5:30

0771-2618768

青秀区:金湖路65号

8:00-12:00 3:00-6:00

8:00-12:00 2:30-5:30

0771-5523430

西乡塘区:人民西路67号新水街市场四楼

8:00-12:00 3:00-6:00

8:00-12:00 2:30-5:30

0771-2825101

兴宁区:南梧路296号广西花鸟市场旁,交警四大队对面

9:00-12:00 1:30-5:30

9:00-12:00 1:00-5:00

0771-3305084

良庆区:大沙田德政路20号

9:00-12:00 3:00-5:30

9:00-12:00 2:30-5:00

0771-4512813

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政府政务大厅

9:00-12:00 2:30-5:30

9:00-12:00 2:00-5:00

0771-4839726

邕宁区:彩虹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

9:00-12:00 3:00-5:00

9:00-12:00 2:30-4:30

0771-4792401

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楼一站式服务中心

8:30-12:00 2:30-6:00

8:30-12:00 2:30-6:00

0771-5816880

经开区:星光大道230号政务服务中心

8:30-12:00 2:30-6:00

8:30-12:00 2:00-5:30

0771-4517451

华投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

9:00-12:00 3:00-5:30

9:00-12:00 2:30-5:00

0771-6305926

 

 

 

 

 

 

 

 

 

 

 

 

 

 

 

 

 

 

 

9、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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