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煤炭公司,部属两家子公司本年需求申报财物丢失,我公司对两家子公司控股比例均在60%以上。请问,子公司固定财物报废需求我公司批阅,仍是子公司董事会批复?因为我公司对子公司的财物只有60%的控股权,不具备批复一切财物丢失的权利,因此,是不是该事项由子公司董事会承认即可?南宁代办执照
答:《公司财物丢失所得税税前扣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1]第25号)第二条规则,本办法所称财物是指公司拥有或许操控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财物。
第四条规则,公司实践财物丢失,应当在其实践发作且管帐上已作丢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减;法定财物丢失,应当在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供给根据资料证实该项财物已契合法定财物丢失承认条件,且管帐上已作丢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减。
《公司财物丢失财政处理暂行办法》(财企[2003]233号)第十条规则,公司发作财物丢失,应当依照以下内部程序处理:(一)公司内部有关职责部分通过取证,提出陈述,说明财物丢失的缘由和事实;(二)公司内部审计(监察)部分通过追查职责,提出结案意见;(三)涉及诉讼的财物丢失,公司应当托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四)公司财政管理部分通过审阅后,对承认的财物丢失提出财政处理意见,依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或许司理(厂办)办公会审定。
根据上述规则,子公司发作财物丢失,管帐上应当依照以上内部程序处理,包括依照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或许司理(厂办)办公会审定,无须供给投资方的批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