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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残保金如何计算?
作者: admin  时间:2017-06-01 浏览量:
当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时,需要缴纳残保金。政策调整了残保金征收标准,将原来以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作为征收基数,改为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征收基数。
 
  具体计算公式为: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残保金计算公式可简化为: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1.5%。
 
  什么情况下,残疾人才可算作单位的就业人数?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如果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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