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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刚发通知,由于1、2月财务人员太忙,实名办
作者: admin  时间:2018-03-16 浏览量:
春节前后,都是财务人最忙的时候,相信还有一部分公司的税务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还没来的及进行实名,不过不要担心,税务局也是很”善解人意“的,已经将实名办税过渡期延长到了2018年2月28日。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通知吧。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就实名办税过渡期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行实名办税的过渡期延长至2018年2月28日。
 
二、对实名办税实行信用管理。除以下情形外,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应当办理实名认证:
 
(一)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
 
(二)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纳税人。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实名认证。
 
三、本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28日
 
那还没来的及进行实名的企业还是需要尽快的进行实名哦。以免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税务处理!!!
 
1、什么是实名办税?
 
实名办税是指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采集、验证、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
 
2、办税人员包括哪些人员?
 
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
 
3、采集内容包括哪些?
 
税务机关采集的实名信息包括: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号码、人像信息以及可由办税员自行选择与其身份相匹配的社保卡、银行卡、电商平台注册号、支付平台注册号等其他辅助身份信息。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等。
 
4、采集方式有哪些?
 
未通过身份验证的办税人员以及未在税务系统中登记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需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前,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或实体办税服务厅自主申报身份信息。
 
5、实体办税服务厅采集带哪些资料?
 
前往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自主采集的,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代理协议原件。
 
办税人员变更或《授权委托书》到期的,应于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身份信息变更和采集;办税人员的移动电话号码等已采集身份信息变化的,应于实际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
 
6、实名办税适用范围
 
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办理下列业务时,进行实名办税推广:
 
1、新设立“一照一码”市场主体办理登记信息补录业务;
 
2、发票领用业务;
 
3、全市跨区通办业务;
 
后续区局将根据市局工作方案,适时扩大实名办税的涉税事项范围。
 
7、友情提醒
 
目前CA证书用户更新和注册功能新增短信验证码校验。发送短信验证码前点击需查看手机号,选择发送至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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