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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东盟>优惠政策】南宁市“走出去”企业可
作者: 秩名  时间:2018-01-03 浏览量:
五项服务
1.开展税收政策和协定(安排)宣传辅导。
南宁市国税定期会对“走出去”企业或即将“走出去”的企业进行宣传辅导,通过座谈会、现场辅导、电话辅导、微信公众号等多样的形式帮助您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协定(安排)。
2.提供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指导。
如果您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到税务机关详细咨询税收抵免政策:
企业作为直接纳税人,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可以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有居民企业间接负担的部分,可以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此外,根据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条款的内容,在境外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符合规定的,可视同已缴税款,在我国应纳税额中予以抵免。
3.提供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居民身份认定相关政策指导。(境外注册,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您的公司注册在境外,而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可选择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南宁市国税局可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4.协助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为使您在境外能够享受相关税收协定的优惠政策,南宁市国税局将为您提供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服务。
5.协助解决跨国税收争议。
南宁市国税局充分利用税收协定项下的双边磋商机制,收集“走出去”企业反馈的信息,帮助“走出去”企业解决与投资经营地国家(地区)的税务争端,避免双重征税,防范涉税风险,维护“走出去”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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