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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风险之三——信誉损失风险
作者: admin  时间:2017-07-03 浏览量:
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种风险是由纳税人违法所引发的风险,也应当归入税收违法风险。但考虑到这种风险是无形的,对纳税人的影响不是直接的,所以将其独立为一种风险。纳税人违法并被有关机关处罚,在经济上必然产生直接的损失。同时,纳税人还会有信誉、商誉或者名誉损失,即其他有关经济主体会因为纳税人的偷税等违法行为而对该纳税人的信用产生怀疑,不愿与其合作;或者纳税人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丧失享受某些税收优惠的资格。如在我国,纳税人不履行某些增值税纳税义务或者违反某些增值税规定,将不得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在很多的时候,这种无形的损失比有形的处罚损失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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