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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的进项税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5-09 浏览量:
问:餐饮企业从农户购入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
时,是否可以加计1%?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
39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
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
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
率计算进项税额.
 所以,餐饮企业从农户购入农产品开具的收购
发票只能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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