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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没有的经营范围,能开票吗?
作者: admin  时间:2020-11-17 浏览量:
营业执照上没有写的经营范围能开票吗?开票出去有什么风险吗?
以票管税是目前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方法,因此,为保障国家税
款的安全,税务机关在发票的使用上有严格的规定,对此,纳税
人颇有微词。在具体的开票工作中,对未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
总是心有余悸,生怕一个不小心开错了,招致税务机关的处罚。
在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发票上的问题上也是如此。
当然纳税人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但正如克强总理所说“法无禁止
皆可为”。目前《发票管理办法》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
开具发票”的行为。相反,《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
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
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因此,不管这时经营的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确认营业收入时必
须开具发票。
更何况,发票的最大功能在于保障国家的税款安全,有了经营,开
了发票,国家的税款就不会流失。至于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原本也不
属于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
所以,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
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
另外,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解答执行口径是,纳税人发生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
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所以如实发生的可以开,未实际发生的开票就算虚开发票了,那就
违法了。
但是,给大家两个建议:
(1)临时性业务,增加开票品目后,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用发票
的,建议携带合同、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
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
事宜。
(2)经常性业务:先联系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
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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