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享服务热线: 15078817878
15078816667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成功案例 >
外卖是否可以开发票?
作者: admin  时间:2017-04-25 浏览量:
问:我企业是餐饮业一般纳税人,销售外卖给客户是否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客户
答:您好!一、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九、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版权所有:南宁注册公司,南宁代理记账,南宁注销公司,南宁代办营业执照,南宁佳兴会计咨询有限公司5823063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王经理:15078816667 地址: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A座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