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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知识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7-15 浏览量:
我们公司销售油墨产品,为了销售推广会把一
些新产品给一部分客户进行免费试用,视同销
售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
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
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
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贵公司有同类产品销售的情况下,一般可以按当
月的平均售价来确定视同销售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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