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开具原税率的红票是否需要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
发票承诺书》?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
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十三、关于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一)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
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
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
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
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
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所以,开具原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
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则开具原税
率的红票,则无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