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一:当年计提工资若次年汇算清缴之前没有实际支付则没法费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第二条规定:
“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情形二
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费若职工没有离职也没有实际支付则没法费用计提年度税前扣除。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为集团内部员调动离职补偿税前扣除问题批复》(税总函[]号):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
提取离职补偿费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提费用”科目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待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
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情形三
企业提取但未实际支付相关补充保险支出得税前扣除。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财税〔〕号〕)规定
自年月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超过
职工工资总额%标准内部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予扣除。
情形四
企业计提工会经费直尚未实际拨缴得税前扣除。准予税前扣除工会经费必须企业已经实际发生部分对于账面已经计提但
未实际发生工会经费得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
参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拨缴职工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第条:自年月日起企业
拨缴职工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自年月日
起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地区企业拨缴工会经费可凭合法、有效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税前扣除。
情形五
企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直尚未实际使用得税前扣除。对于企业已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以从税前扣除对于会计处
理中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培训行为、未实际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得从税前扣除。
参考:
按照《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扣除标准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
准予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情形六
企业计提安全生产费若没有实际发生得税前扣除。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年第号)规定:“煤矿企业实际发生维简费支出和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可直接作为当
期费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
有关规定预提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得税前扣除。
情形七
公司购进批货物当月已经售出由于当月没有取得发票凭入库单、合同、以及付款单据入账。后来由于供货商注销导致进
货发票永远没法取得若没有公对公付款则成本没法税前扣除。若当时采取非现金支付只要具有合同、对方注销证明等完
全可以税前扣除。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规定自年月日起应该
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取得
发票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第十四条 企业补开、换开发票、其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
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外部凭证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外部凭证原因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