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
实施对象: 自治区工商局核准登记的,申请相关非登记事项备案登记的非公司企业法人。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工商局窗口
申请材料
1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6 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送达
实施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不涉及登记事项章程修改,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公司成立清算组,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等应当送登记机关报备的情况。